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
GB 10592-89
高低温试验箱技术条件
Specification for low/high temperature test chambers
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高低温试验箱(以下简称“试验箱”)的使用条件、技术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以及标志、包装、运输、贮存等要求。
本标准适用于电工电子及其他产品、零部件及材料进行高温、低温及高低温渐变的试验箱。供产品设计、鉴定及出厂检验用。
2 引用标准
GB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
GB 4857.7 运输包装件基本试验 弦振动(定频)试验方法
GB 5398 大型运输包装件试验方法
GB10589 低温试验箱技术条件
GB 11158 高温试验箱技术条件
ZB N 61012 候环境试验设备与试验箱噪声声功率级的测定
3 使用条件
3.1环境条件
a.温度:15~35℃;
b.相对湿度:不大于85%;
c.大气压:86~106 kPa;
d.周围无强烈振动;
e.无阳光直接照射或其他热源直接辐射;
f.周围无强烈气流,当周围空气需强烈流动时,气流不应直接吹到箱体上;
g.周围无强电磁场影响;
h.周围无高浓度粉尘及腐蚀性物质。
3.2 供电条件
a.电压:220±22V或380±38V;
b.频率:50±0.5Hz。
3.3供水条件
可使用满足下列条件的自来水或循环水:
a.水温:不高于30℃;
b.关门大吉:0.1~0.3Mpa。
3.4负载条件
a. 试验负载可选用各种电工、电子产品,包括整机、元器件或绝缘材料等。
b. 试验负载的总质量按在每立方米工作室容积内放置50~80 kg试验样品计算。
c. 试验负载的总体积应不大于工作室容积的1/5。
d. 在垂直于主导风向的任意截面上,试验负载截面面积之和应不大于该处工作室截面的1/3。
4技术要求
4.1产品性能
4.1.1温度等级及偏差
4.1.1.1试验箱的高温温度等级为:
30,40,55,70,85,100,125,155,175,200℃。
4.1.1.2 高温温度偏差不大于±2℃。
4.1.1.3 试验箱的低温温度等级为:
+5,-5,-10,-25,-40,-55,-65℃。
4.1.1.4 低温试验偏差不大于±3℃。
4.1.2 试验箱在高温及低温时的温度均匀度应不大于2.0℃。
4.1.3 试验箱的温度波动度高温时不大于±0.5℃;低温时不大于±1.0℃。
4.1.4 工作室内壁温度与工作空间温度之差
试验箱工作室内壁温度与工作空间温度之差,在高温下应不大于试验箱温度的3%,在低温下应不超过8%。
4.1.5 升温及降温速率
在满载条件下,每5min的平均升温和降温速率等级为:不大于1℃/min、1±0.2℃/min、3±0.6℃/min、5±1℃/min。
4.1.6 绝对湿度
在高温条件下,工作空间内的绝对湿度应不大于20g/m3(相当于35℃时,相对湿度为50%)。
4.1.7风速
工作空间内的风速应可调
4.2产品结构及外观要求
4.2.1 内壁应使用耐热且不易氧化的材料制造。
4.2.2 暴露在低温环境中的材料、焊料及焊缝等的机械性能和物理性能应能保证试验箱正常使用。
4.2.3 保温材料应能耐高温,具有自熄性能。保温层的百度在高温时应使试验箱外部易触及部位的温度不高于50℃;在低温条件下,当环境温度为30~35℃、相对湿度为75%~85%时,箱外壁、箱六及密封处不应有明显的凝露现象。
4.2.4 加热和致冷器件不得“面对”试验样品。
4.2.5 应设有观察窗,工作室内应设有照明装置。
4.2.6 箱门的密封条应不易在高温下老化和低温下硬化,不应失去密封性能,并应便于更换。
4.2.7 应具有温度调节、指示、记录等仪器登记表装置。
4.2.8 应有悬挂或放置样品的样品架。在高温或低温条件下,样品架应保持一定的机械性能,并便于装卸。
4.2.9 制冷系统的管路应密封可靠,不得漏气、漏水、漏油。
4.2.10 应设有将测试电源引入工作室内的引线孔。
4.2.11 外观涂镀层应平整光滑、色调均匀,不得有露底、起层、起泡或擦伤痕迹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