卫生部前日就《食用盐碘含量》公开征求意见,按编制说明介绍,我国食盐碘含量将由20—60毫克/千克,调整为20—30毫克/千克,上限减低一半。
5省市食盐碘过量
《食用盐碘含量》标准的项目相关负责人表示,现行操作中,食盐含碘的平均值为35毫克/千克,此标准作为固定值定向管理。但根据调查,全国各地人均食盐量有多有少;孕妇、儿童、普通人碘需求量各不相同,所以固定值已经难以满足社会需要,因此将采取“20—30毫克/千克”的动态管理。
据编制说明介绍,目前中国食盐中碘含量偏高,尽管全国处于可接受水平,但有约5个省市(自治区)处于过量水平,16个省市(自治区)处于大于适宜量水平,因此有下调余地。其中,广东、上海、浙江等9省市属于适宜水平。而北京、天津、河北、山西等16个省市处于“大于适宜水平”范围;安徽、河南、湖北等5省,处于碘过量水平。医学界普遍认为,碘过量可使患甲亢的危险性提高。
据专家介绍,不同年龄碘摄入量要求也不同,一般小孩每日的碘推荐摄入量为50微克,成人为150微克。缺碘会影响孩子发育。但一般情况下,只要均衡饮食,大部分人不会发生缺碘。
广东不存在“加碘过量”
据省防治碘缺乏病专家钟文介绍,我国已经建立了一套比较完善的动态的碘营养和盐碘监测体系,卫生部门每年都进行全国性的盐碘监测,及时评估各地碘盐覆盖率、合格碘盐食用率、盐碘中位数等监测结果,严格确定或调整盐碘浓度。1995年以来,国家卫生部门根据监测结果多次调整盐碘浓度,广东先后调整了3次。“至于卫生部今年要下调盐碘浓度,是根据监测结果早有计划安排的,并不是某些媒体报道后才临时决定的。”
据悉,近年来广东的国民碘营养状况一直处于100微克/升—200微克/升的适宜水平,2005年是180微克/升,2007年是140微克/升,2009年是150微克/升。钟文表示:“广东不存在加碘过量的问题。”
链接 卫生部专家:
沿海人群不一定碘摄入就多
此前有报道提出,食盐补碘可能导致我国沿海地区人群碘营养过量。对此,《食用盐碘含量》标准的主要研制人、卫生部碘缺乏病专家咨询组组长陈祖培介绍说,卫生部专门就此发布了《中国食盐加碘和居民碘营养状况的风险评估》,报告表明:从人群尿碘水平和膳食碘摄入量两方面评价,我国除高水碘地区外,绝大多数地区居民的碘营养状况处于适宜和安全水平,沿海地区也不例外。
2009年我国沿海地区调查显示,上海、辽宁、浙江、福建等沿海地区成人、乳母和儿童的尿碘中位数都在100微克/升—250微克/升之间,碘营养状况总体上是适宜和安全的,但尿碘水平偏低个体比例较高,尤其是孕妇,尿碘水平低于150微克/升的人群比例为46%。
陈祖培说,人体碘营养63%来自食盐,来自食物的很少,而且也不是所有的海产品都含碘高,所以沿海地区人群不一定碘摄入就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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